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信息公开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1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信息公开年报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以及《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 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9月1日到20248月31日止。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本年度,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各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任务和学校发展需求,实施学校数字化管理效能提升计划,加强信息公开统筹,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地公开信息,更好地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科研申报、人才工作、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一)通过校内外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官网共发布校园新闻574条、外媒宣传249条;校报刊登校园新闻67篇;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推文301篇,视频号共发布视频41;微博平台发布信息432条;官方抖音共发布视频190

(二)招生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紧紧把握住招生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将考生关切、社会关注及与民众利益紧密相连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核心内容。通过校园招生网、官方微信号及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积极对外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全方位招生信息。

精心策划并推出了80条官网官微主题招生宣传信息,有效吸引了大量关注,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的关注人数已跃升至2.3万以上,官方招生咨询QQ在线答疑累计9938次为确保信息时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网站内容审核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安全制度等,力求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学校所有招生章程与计划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各类社会媒体、学校招生网站以及教育部阳光招生等权威平台对外公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与广泛传播。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选拔方案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同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及学校招生网站同期公布,确保考生及家长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关于录取规则、结果及学费标准等关键信息。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计划书等传统纸媒投入封面广告1期,在中国教育在线、甬派录制“招办主任访谈”线上节目2期,浙江教育在线、浙江日报、腾讯大浙网等媒体发布线上招生宣传广告10余条,加大考试招生政策解读力度。参与各媒体主办的高考招生咨询会51场,共分发寄送各种招生宣传资料2万余份。以多种形式耐心解答来人、来电及网上咨询的有关招生问题,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极大地方便了考生全面了解我校及招生相关政策。

(三)财务、资产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每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学校预决算情况。教育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均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通过学校网站公开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在校园网设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其他相关财务信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逐步陆续公开。严格学校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强化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OA系统中每个教师和相关管理员可实时了解自己管理的资产信息,对于学校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及时在学校招投标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四)干部人事信息公开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与操作程序,以制度监督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中层干部选拔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OA系统及时进行发布,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严格执行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以及审批制度,确保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时限和次数符合规定;校领导班子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说明,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

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审定人才招聘计划,上报市委编办审批编制数、经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进行招聘;各类招聘及相关公示信息均在人社部门官网、校园网、高校人才网等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人员招聘流程、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考察、上会、公示等各个环节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2023学年共引进到岗教职工82人。教职工职称评审信息公开,在OA系统发布当年职称评聘通知、评聘计划、公示申报人员名单、申报材料、聘前公示等,通过多次公示让教职工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2021年开始,教职工职称评聘全部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开展,进一步保证了该项工作程序上的公正公平。学校内部人员岗位调整严格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管理办法》(宁职院〔2021〕61号)执行,促进教职工在校内科学有序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五)学生服务管理信息公开

通过“学工在线”“学生企业号(微信)”、OA系统发布学生管理文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45条。成立评奖评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类评奖评优、资助申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奖助学金的相关评审结果都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涉及学生奖学金的均报校党委会审定。最终评审结果在学工在线等不同平台进行公示、发文,共同监督,透明执行。此外,学生还可通过“生情直通车”等平台直接询问在学校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由相关对口部门负责人回答。

(六)教学科研质量信息公开

学校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育管理过程与成效发布在教务处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反馈及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及时优化调整对科研管理文件、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科研奖项申报、科研平台申报、学术交流活动、科研工作考核以及相关公示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学校主页、OA系统公开发布。学校OA系统共发布科研信息260条,学校主页发布科研信息5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学校主页醒目位置设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一年一次定时更新全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完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发展年度报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专题报告,其中包括对学校专业设置、教学实践情况以及科研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并在就业与产学合作处等相关部门网站上对外发布。

(七)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相关规定,学校对中加合作旅游管理专业年度办学报告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了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外国来华留学生(非学历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外国来华留学生(非学历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来华留学生管理文件,通过始业教育、日常学习活动等组织留学生对文件进行学习,并安排专人进行解释与答疑。根据《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教外2012〕331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及时将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比申报要求通知到留学生,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比,拟推荐申报的留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留学生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

(八)其他

1.通过校园网主页向社会发布的公告通知58条,主要包括人事招聘信息、大宗物资采购招标信息等,总浏览231485次。

2.通过OA系统发布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及各类表彰评选办法和表彰、获奖、评审结果、干部人事信息等通知和文件1100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不予公开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六、其他

本报告公布于202410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4-86891367。

附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410月31日

附件: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