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信息公开年报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以及《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 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止。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本年度,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各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任务和“双高”校建设方案中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实施学校数字化管理效能提升计划,加强信息公开统筹,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地公开信息,更好地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科研申报、人才工作、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一)通过校内外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情况
据统计,在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我校官网共发布校园新闻597条、外媒宣传186条;校报刊登校园新闻56篇;官方共发布微信367条、微博270条。
(二)招生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紧紧把握住招生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将考生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各项考试招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利用校园招生网、官方微信号主动对外公开了招生章程、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其中,推出官网、官微主题招生宣传信息81余条,招办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2.01万人,官方招生咨询QQ在线答疑会话累计11416次。为保障信息实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网站内容保障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安全制度、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各类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经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社会媒体、学校招生网站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级平台(教育部阳光招生等平台)上公布。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选拔方案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高职提前招生方案同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及学校招生网站同期公布,及时、准确地把学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
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的方便考生全面了解我校招生有关政策与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计划书等传统纸媒投入平面广告20余版,在中国教育在线、浙江教育科技影视频道、甬派、腾讯大浙网等媒体录制“招办主任访谈”线上节目5期,加大考试招生政策解读力度。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云咨询会1场,共分发寄送各种招生宣传资料4万余份。以多种形式耐心解答来人、来电及网上咨询的有关招生问题,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极大的方便了考生全面了解我校、了解学校招生相关政策。
(三)财务、资产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每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学校预决算情况。教育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均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通过学校网站公开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在校园网设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其他相关财务信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逐步陆续公开。严格学校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强化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OA系统中每个教师和相关管理员可实时了解自己管理的资产信息,对于学校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及时在学校招投标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四)干部人事信息公开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与操作程序,以制度监督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中层干部选拔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OA系统及时进行发布,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严格执行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以及审批制度,确保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时限和次数符合规定;校领导班子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说明,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
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审议决定人才招聘计划,上报市委编办审批编制数、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后进行招聘;各类招聘及相关公示信息均在校园网、人社局官网、高校人才网等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人员招聘流程、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各个环节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2022学年招聘教师累计69人。教职工职称评审信息公开,在OA系统发布当年职称评聘通知、评聘计划、公示申报人员名单、申报材料、聘前公示等,通过多次公示让教职工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此外,2021年开始,教职工职称评聘全部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开展,进一步保证了该项工作程序上的公正公平。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共有55位教师符合资格,其中正高级8位,副高级22位,中级26位。经考核组推荐、学科评议组评议、评聘委员会表决等程序,6位教师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7位教师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位教师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022学年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累计20人次,学校内部人员岗位调整严格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管理办法》(宁职院〔2021〕61号)执行,促进教职工在校内科学有序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五)学生服务管理信息公开
通过“学工在线”“学生企业号(微信)”、OA系统发布学生管理文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100余条。成立评奖评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类评奖评优、资助申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奖助学金的相关评审结果都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涉及学生奖学金的均报校党委会审定。最终评审结果在学工在线等不同平台进行公示、发文,让全校师生相互监督,透明执行。此外,学生还可通过生情直通车平台直接询问在学校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由相关对口部门负责人回答。
(六)教学科研质量信息公开
学校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布在教务处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反馈及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及时优化调整对科研管理文件、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科研奖项申报、科研平台申报、学术交流活动、科研工作考核以及相关公示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学校主页、OA系统公开发布。学校OA系统共发布科研信息280条,部分信息同步发布在科研处部门网站。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学校主页醒目位置设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一年一次定时更新全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完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发展年度报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专题报告,其中包括对学校专业设置、教学实践情况以及科研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并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等相关部门网站上对外发布。
(七)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相关规定,学校对中加合作旅游管理专业年度办学报告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了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外国来华留学生(非学历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外国来华留学生(非学历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来华留学生管理文件,通过始业教育、日常学习活动等组织留学生对文件进行学习,并安排专人进行解释与答疑。 根据《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教外〔2012〕331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外〔2022〕208号)规定,及时将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比申报要求通知到留学生,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比,拟推荐申报的留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留学生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
(八)其他
1.通过校园网主页向社会发布的公告通知62条,主要包括人事招聘信息、大宗物资采购招标信息等,总浏览次数接近212398万次。
2.通过OA系统发布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及各类表彰评选办法和表彰、获奖、评审结果、干部人事信息等通知和文件1071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不予公开情况
无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无
六、其他
本报告公布于2023年10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4-86891367。
附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2023年10月31日